春季食品怎样吃才安全?曲靖市食安办发布安全预警提示!
2026.03.06 09:57
2026年春季食品安全预警提示
春季气温回升、万物复苏,时令野菜野花大量上市,在品偿大自然美味馈赠时,各类食物中毒风险也随之增加。为有效防范食物中毒事件发生,保障广大人民群众饮食安全与身体健康,现发布春季食品安全预警提示如下:
一、警惕野菜野花野果中毒,规范食用是关键。有些野菜、野花、野果含天然毒性成分,不要随意采食、购买或出售来源不明、难以识别的野菜、野花、野果。对已知安全的野菜野花,食用前必须经过充分浸泡、反复清洗、蒸熟煮透等规范处理,严禁生食。某些野菜野花具有一定的药用价值或本身就是中药材,食用后会有类似药物的作用,但是不要盲目迷信其“养生”“药用”“治疗”功效,应遵循膳食平衡原则,避免单一品种过量食用。如:车前草食用过量可能引发肢体抽搐,蒲公英、鱼腥草易导致胃寒者出现胃痛,马齿菜过量摄入可能诱发低血糖症状。尤其需高度警惕“马桑果”,其外形与桑葚高度相似,误食后30分钟至3小时内易出现恶心、呕吐、胸闷、头痛等中毒反应,严重时可导致呼吸停止、心搏骤停,直接危及生命。
二、严防误食草乌、附子等毒性中药材中毒。草乌、附子属于毒性中药材,需严格按照《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》管控,不是食品,不能当作食品加工、食用。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加工、出售以草乌、附子等毒性中药材为原料的食品(含自制泡酒)。不参与、不邀约、不聚众煮食草乌、附子等毒性中药材。
三、严防醇基燃料误饮中毒,规范醇基燃料管理。购买酒类需通过合法渠道,选择正规厂家生产的预包装酒品,并索取购物票据;不购买、不饮用无产品标识、无生产厂家、无生产地址的散装白酒。使用甲醇、丙醇等醇基液体燃料时,应进行着色警示,在包装物上粘贴醒目警示标志,实行专人专位管理,严禁与散装白酒混合存放,杜绝误饮误食。若发现酒品气味、口感或色泽异常,应立即停止饮用;饮酒后出现身体不适,需第一时间就医。
四、防范群体性食物中毒,强化集体用餐管理。农村集体聚餐实行申报备案管理制度,承办者(举办者)作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,需自觉履行备案报告义务。学校(含托幼机构)食堂、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、工地食堂、养老机构食堂、婚丧宴请、会议用餐等各类集体用餐中,严禁加工食用四季豆类、发芽土豆、野生菌(含干制品)等高风险食品,严禁加工食用含草乌、附子等毒性中药材的食品(含自制泡酒),严禁提供家庭自酿酒、自制泡酒或无合法来源的散装白酒。加强农药、醇基燃料等有毒有害物质的管理,不得在食品加工区、就餐场所存放此类物品,严防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。
五、餐饮服务单位压实主体责任,严守安全经营底线。餐饮服务单位需严格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,依法诚信经营,严把采购、加工等关键环节,落实进货查验和留样备查制度,严格食品储存管理和餐饮具清洗消毒流程。严禁加工销售草乌、附子等毒性中药材及其泡酒;严禁采购有毒有害、来源不明的野菜、野花、野果;严禁采购、贮存、使用亚硝酸盐;严禁提供无合法来源的散装白酒。
六、谨慎就餐和订餐,提高食品安全意识。外出就餐时,应优先选择证照齐全、环境卫生达标的餐饮服务单位,注意饮食均衡,避免暴饮暴食,用餐后妥善保留消费凭证;按需点餐,杜绝餐饮浪费。网络订餐时,务必查看商家营业执照、食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资质,收到餐食后及时检查食品质量、温度及包装完整性,不建议网购高风险食品。
消费者若出现恶心、呕吐、腹痛、腹泻、心悸胸闷、幻觉等疑似食物中毒症状,应立即停止食用可疑食物,及时就医。若发现食品安全问题,请保存好相关证据,并拨打12315投诉举报。
曲靖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
2026年3月2日
【来源:掌上曲靖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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